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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



技能培训

政策内容:
为帮助广大残疾人提升就业创业能力,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。根据残疾人类别与程度,开展职业技能、岗位技能、创业 syb 和实用技术等培训。
残疾人参加培训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申请培训的残疾人须具有滨州市户籍,年龄在16-59周岁(女性在16-54周岁),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(1-8级)(以下简称《残疾人证》或《残疾军人证》),生活可以自理,有就业愿望和一定的劳动能力,能独立参加并完成技能技术培训班学习的残疾人。
2.重度残疾人直系亲属参加培训的需满足:1.重度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内;2.直系亲属包括父母、子女、配偶;3.提供户口簿原件及索引页复印件。
3.对参加培训的残疾人实行实名制管理。使用本人手机号在"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"(网址
https://training.cdpee.org.cn)完成注册。
4.培训班将根据培训项目对残疾类别提出相关要求。
5.经个人申请,县级残联初核,市残联审批,残疾人免费参加残联系统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。
6.培训班将根据培训内容和人数确定培训层级与班次。

7 .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

博兴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,  电话:0543— 2382520 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