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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

1 .政策依据


《博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博兴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>的通知》


2 .补助对象及标准


具有博兴县户籍,  持有残疾人证 ( 第 二代 )  ,  重度 ( 残疾等级为一 、 二级) 和贫困残疾人,  政府全额补贴 。


3 .办理流程


残联提供名单,  医保部门负责信息核对,  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,  由县政府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全额补助 。


4 .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


博兴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,  电话:0543— 2382520 。


博兴县医疗保障局,  电话:0543— 2399102,  0543— 2399002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