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申请
一、受理条件
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、属地管理、按照残疾标准评定核发的原则。凡具有本县户口或持有有效的本县居住证且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肢体、智力、精神及多重残疾人,均可申领残疾人证。原则上肢体残疾医疗终结、康复一年后方可评残(除截肢外);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方可评残。
二、办理流程
1、线上申请:微信搜索"滨州残疾人服务一件事"小程序或"爱山东" APP 、全国"残疾人服务" APP 在线申请;
线下现场申请:到各镇街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申请;
2、镇(街道)残联审核并通知申请人;申请人带近期相关医学病历等资料到指定医院评残;审核公示后发证,由镇(街道)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单位制证并发放或邮寄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申请人需准备一张2寸免冠白底的彩照和电子头像照;
2、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者可以申请上门评残;
3、该项申请可以由其亲属或村残协工作人员代办。
4、公示期间如有评定结果有异议应向县残联反映,报市残联同意后,统一到定点机构参加市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复评,公式结束后提出异议表示无效不予受理。
博兴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, 电话:0543-2382520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