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.政策依据
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 办法》 (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3号 ) 、《 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》 (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)
2 .登记对象
具有博兴县户籍, 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要的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。
3 .申报材料
居民身份证 、残疾人证 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。
4 .办理程序
本人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填写《残疾人求职登记表》, 由残 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。
5 .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
博兴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, 电话:0543— 2382520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