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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求职登记

1 .政策依据


《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 办法》   (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3号 )  、《 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》   (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)


2 .登记对象


具有博兴县户籍,  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要的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。


3 .申报材料


居民身份证 、残疾人证 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。


4 .办理程序


本人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填写《残疾人求职登记表》,   由残 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。


5 .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


博兴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,  电话:0543— 2382520 。